发布于2021-04-23 17:20:30
保卫处工作职责
保卫处是在学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负责学院安保稳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,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,采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维护学院内部稳定,保证学院正常的生活、教学秩序。
二、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,请示并及时妥善处理。
三、负责向全院师生进行法制、防火和防盗的宣传教育,依靠广大群众做好防范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,管理好学院的集体户口、出入证、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管理好按照规定配备的警用器械。
七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学院的各类情况,对违规物品要及时收缴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八、负责做好安全保卫的基础工作,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。
九、建立、完善安全保卫的文书档案。
十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