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21-04-23 17:18:42
教务处工作职责
教务处是在学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负责学院教学运行、质量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教学管理规定,负责制定教学、教务管理制度,负责教学运行管理。
二、负责做好专业建设规划,组织新专业的申报,指导特色专业建设,负责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比赛等活动。
三、负责组织审核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标准,制定教学工作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。
四、负责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,处理学生课堂学习、考试等违纪事件。
五、负责学生成绩管理、考试管理,做好学生学籍管理、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发放及相关工作。
六、负责理论和实践教学管理,指导各(院)系制定实习、实训教学计划,负责校内学生实习、实训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组织管理。
七、负责教师的业务管理,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,开展与兄弟院校的教学管理交流。
八、负责教材的开发、审核、征订、发放工作,做好教学档案管理,做好文印、复印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,制定和完善实践教学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质量标准和评价方案;牵头二级(院)系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内实验(训)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十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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