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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部门

财务处

发布于2021-04-23 17:11:48

财务处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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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是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负责学院财务收支及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贯彻落实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,制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,促进财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二、负责办理日常会计核算,做好奖学金、贷学金的发放,严格财务收支管理,编制年度综合财务预决算,编报并报送财务报表。

三、加强与财政、银行等部门的合作交流,做好理财业务和财务分析,保障日常经费运行,为融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,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。

四、协助学院审核各种经济承包合同(协议),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创收管理办法、分配方案以及奖金、津贴的发放办法。

五、负责全院收费项目、标准的申报、办证事务及收费票据管理,收缴和清理学费、承包费及其他利用学院资产进行创收。

六、牵头做好项目引进、开发和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、增收节支工作,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
七、与后勤处协调实施学院资产管理,做好资产分类核算及报损工作,定期财产清查,保证资产安全。

八、按照税法规定和公积金、社会保障政策的要求,做好应税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工作,及时上交税款和各类费用。

九、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,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,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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